保险金额超过或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讲,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签订的是足额保险合同即保险金额等于财产价值的财产保险合同,如保险标的全部受损,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部赔付;
如果保险标的部分受损,则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但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则应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计算公式如下;赔偿金额=保险金额十保险价值X损失额超额保险合同即指保。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是怎么回事?
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保险价值是保险合同中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
根据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举个例子,投保时保险金额为10万元,而实际投保的价值为20万元,当发生意外出险全损时,保险人承担10万元的赔偿。如果出险而没有全损,损失额度按50%比例,那么损失金额为5万,保险人只承担5万元的赔偿,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是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
如果存在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存在恶意超额保险情况的,则有可能经判定为保险合同无效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