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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6 月 16 日,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等九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业务,农业发展银行要及时足额发放储备及轮换贷款。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发挥资源、机制、科技等优势,加强线上线下协同,增加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入。
《指导意见》强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立足本土、专注支农支小,强化 " 三农 " 领域信贷资源配置。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省联社转换职能,规范履职行为,稳步推进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增强 " 三农 " 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在园区和社区增设服务乡村振兴、新市民等群体特色网点,推动基础服务向县域乡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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